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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学生

一、签约

原則上,本校與外國教育研究機構雙方之間應訂有校/院級之合作協議或院級、院內跨單位/中心/系所之交换学生合約,始能進行院系學生交換計畫。詳情請參閱缔约注意事项

二、申请

  1. 姊妹校提名:該校經內部甄選程序決定提名人選後,以電子郵件將欲推薦的學生名單及基本資料告知本校院系承辦人,个人申请者一律不接受。
  2. 申请方式:由各学院系所自行决定每学期申请及截止日期,申请表格及申请所需文件等相关资讯。
  3. 收件:学生将完整的申请文件透过该校院系国际事务办公室,於期限内寄至(电子邮件或一般邮件由各承办单位自订)本校院系国际事务承办人。建议各位承办人於学生申请时建立学生资料表格并於学生在学期间维护该表格。

叁、入学许可

  1. 校内公文:各院自行出签文会办国际事务处与教务处(註册组/研教组),并视需要会办校内其他单位(例如欲申请宿舍则会学务处学生住宿服务组、欲申请华语课程者则会办国际事务处国际教育中心等),院办决行后,由教务处协助核发院系交换生入学许可。
            範例:校内签文宿舍申请表格國際生華語課及国际学生接待志工申請表格
  2. ?寄送入学许可:各院直接将本校核发之入学许可函正本及录取通知书寄至姊妹校国际事务办公室,由其代為转交学生本人。由於教务处仅提供中文入学许可函,建议各院可自行将重要通知事项翻译成英文,以院系办公室的正式信纸印出盖章后一起寄给学生。
            範例:中英文录取通知书

四、来臺前资讯提供

各院應提供學生各項諮询服务,包含本校行事曆以及各重要日期、選課方式及課程資訊等等,以便交換生進行來臺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1. 保险:所有交换学生皆須出示有效醫療及意外保險證明,保額各自最低為新臺幣1,000,000元(≒USD 30,000),且保險期間需完整涵蓋交換期。
  2. 健检:所有交换学生皆須繳交「國立臺灣大學交換暨訪問學生健康檢查表」及「國立臺灣大學-短期研修健康檢查表(丙表)」。

五、就学期间照顾辅导

  1. 接机、宿舍入住及签证:國際事務處不提供免費接機服務,若各院系有安排接待交换学生的志工/小天使學生,則可請學生從旁協助。
  2. 迎新:若各院系未舉辦迎新相關活动,可向國際事務處提出參加本處主辦之校園導覽及迎新說明會之需求與出席學生名單,以俾安排。
  3. 註册:請各院系自行為來校院系交换学生辦理註冊,並確認學生提供應繳文件。完成註冊手續後,請院系承辦人填報学生个人资料表,並於學生在學期間維護該資料表內容。國際事務處交换学生計畫院系聯絡窗口會於學期開始後,請各院系承辦人提供院系交换学生個人資料以填報各項統計資料。
            範例:註册手续单学生个人资料表
  4. 导师安排:請各院系逕自為來校交换学生安排導師。當學期之交换学生學籍資料、基本資料,可逕由臺大校園資訊網查詢下載(/)。
  5. 选课:協助交换学生依本校規定辦理選課。
  6. 活动訊息:各院系可將校內重要訊息通知翻譯成英文,以便轉知交换学生;本處亦會不定期轉寄學期間相關學生活动訊息至各院系承辦人。
  7. 工作许可:交换学生申請工作許可,僅限持有居留證且交換期超過一學期之學生提出申請,並須經學生母校同意並簽署擔保書,請各院系依以下說明辦理交换学生工作許可申請。
    1. 接获学生询问申请意愿,请了解申请原因并初步判断是否符合申请资格。
    2. 請主動聯繫交换学生母校並提供工作許可申請擔保書,向母校說明並請母校同意後在該表格簽名。
    3. 提供交换学生工作许可申请流程,並提醒交换学生遞件後務必通知系所辦公室承辦人員進行審核。
  8. 全民健康保险:依据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持有外侨居留证并在臺居留满6个月者可参加「全民健康保险」。请不要早於6个月提出申请。
  9. 离校:由各院系自行決定交換生離校程序,可請交换学生繳交心得報告。
            範例:离校手续单提前离宿证明

六、参考资料

              

非学位生計畫執行及辦理原則            歷屆交换学生線上查詢系統
  (來校交換及訪問學生計畫)
      2018年5月31日更新

 

如有进一步疑问,请洽询:

国际学生與學者服務股
(02) 3366-2007 分機207~210
intstudent@ntu.edu.tw


更新時間 : 2023 / 06 / 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