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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08年斯拉夫語夏令營奖学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19-01-04 00:00:00

依据教育部107年12月26日臺教文(叁)字第1070228871号函办理。

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國學子於108年暑期赴捷克參加斯拉夫語夏令營活动。

本校申请期限:108年1月22日星期二下午4时止。

本校推荐名额:6名。

申请资格:
1.中华民国国民。
2.在校任一學期捷語成績 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語能力證明者;曾修習其他斯拉夫語言課程且任一學期成績70分以上或持有此類語言能力證明者亦開放申請。
3.在该期间可以出国进修者(推荐前,请先确认及评估申请学生在该期间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个人、家庭及役龄男性兵役问题等因素)。
4.经就读学校推荐者,未经学校推荐之个别申请案,不予受理。

申请文件(含校内审查文件):
1.校内申请自传(中文撰写,至多两面础4篇幅)
2.校内申请读书计画(中文撰写,至多限两面础4篇幅)
3.报名表
4.申请资格第二项所列之任一项成绩证明
5.歷年成绩单影本
6.个人经歷与杰出表现说明或证书;以捷文或英语或其他斯拉夫语言撰写之捷克共和国介绍及自传各乙篇(字数不限)
7.夏令营申请表(请以电脑打字填写)
3-7项文件请依序排列,1式4份,以迴纹针夹紧。

相关申请须知请参考教育部来函甄选简章

依教育部指示,本案须透过校方审查推荐,请申请人於本校申请期限内备齐上述申请文件缴至国际事务处,国际事务处将敦聘校内师长进行综合审查,评审项目包含校内成绩(50%)、自传及读书计画(40%)及综合评量(10%),最终推荐6名优秀杰出学生至教育部。

若有疑问,请洽本处海外教育股郑雨漩小姐(电子邮件:濒颈濒颈补苍锄丑别苍驳蔼苍迟耻.别诲耻.迟飞/电话:33662007分机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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