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15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26-01-21 00:00:00依据:教育部115年1月21日臺教文(叁)字第1152500105号函办理。
一、捷克教育、青年及体育部提供我国20名学子於115年9月或10月(视拟进修/研究机构之开课表而定)起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进行5个月或10个月之进修/研究。
二、本校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5年2月5日下午4时止。
叁、本校推荐名额:至多5名。
四、申请人请务必先详阅甄选简章,并於本校申请期限内备齐「参加甄选应缴文件」缴至国际事务处,若申请案超过5件,国际事务处将敦聘校内师长进行初选,最终推荐至多5名优秀杰出学生至教育部复选。
五、申请资格:
1. 具中华民国国籍。
2. 在校任一学期捷克语或英语成绩80分以上或通过「各项英检与CEFR架构对照表」B2级列之任一项测验级/分数以上者。大学英语免修或全英语授课科目(EMI)成绩80分以上者,应检具相关佐证文件并经就读学校审核具备前述语言能力。
3. 须為本校在学学生,即将於115年取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歷者為佳,现為大学二年级及叁年级生亦可提出申请。
4. 经本校向教育部推荐,未经推荐程序之个别申请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读之学生亦由原就读之国内大学推荐(学校推荐前,请先确认及评估申请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个人、家庭及役龄男性兵役问题等因素)。
六、参加甄选应缴文件:
备齐下列所有资料1份(请依序排列),於本校申请期限前缴交纸本资料至国际处,缴件前请先,依预约时段至国际处办理;另外请将完整资料依序排列后合併成1个PDF档,档名為申请人学号+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主旨名称:申请人姓名_申请教育部115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寄至本校承辦人黃子洋專員之電子信箱(jeffreyhuang@ntu.edu.tw)。
1. 甄选报名表
2.&苍产蝉辫;捷克语或英语语文成绩证明
3. 奖学金申請表(请进入下载档案捷语/英语缮打,仅签名部分可手写,务必亲笔签名。申请者应於申请表中叙明所欲进修/研究之学校系所及领域,该系所领域需与申请者毕业或就读之大学系所领域相符,建议申请2个學校系所,於申請表中敘明優先排序。電子郵件及郵寄地址務必正確,以供捷克教育部通知核定結果)
4. 拟进修/研究机构之入学许可或邀请函影本(係重点审核项目,建议检附;倘申请表已勾选检附,务必併附以兹证明;若无,申请表切勿勾选)
5. 个人簡歷(捷語/英語繕打,至多限A4两面篇幅)
6. 发表着作清单(倘有,捷语/英语缮打)
7. 读书/研究计画(捷语/英语缮打,係重点审核项目,请於A4两面篇幅以内详述拟就读之院校、研究领域及目标,研究领域需与申请人毕业或就读之大学系所领域相符)
8. 推荐函2封(捷语/英语缮打)
9.&苍产蝉辫;英文版大学以上最高学位证书影本(倘有)
10.&苍产蝉辫;英文版在校学业成绩单影本(本校英文版歷年成绩单,建议向教务处申请,须含114-1成绩或修课纪录)
11. 护照影本
上述文件若捷克语撰写,请一併检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供校内审查。
七、其他應遵守事項(亦請詳閱甄选简章):
1.&苍产蝉辫;申请人应以捷克政府认可之高等教育机构為申请进修/研究之对象。
2.&苍产蝉辫;最终获教育部录取之学生将以本校出国交换、双联或访问学生身分赴海外研修,访问学生出国期间须依「国立臺湾大学办理本校学生赴境外研修要点」缴交本校全额学杂费1/4及新臺币2,000元之访问学生计画费。
八、本案承办人:
如对计画内容有疑问,请洽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海外留学科张涵专员(电子邮件:paulach@mail.moe.gov.tw / dice3@mail.moe.gov.tw,电话:02-7736-5740)。
如对校内流程有疑问,请洽国际事务处海外教育股黄子洋专员(电子邮件:jeffreyhuang@ntu.edu.tw,电话:02-33662007分机228)。
註:如不克前来国际处缴件,可选择邮寄缴件,以2月3日前邮戳日期為凭。因為重要文件,為避免遗失,请一律以掛号寄出,并来信告知邮件号。
收件人:國立臺灣大學 國際事務處 黃子洋先生
地址:106319 臺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1號 禮賢楼7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