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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4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開放申请

發佈日期:2025-01-06 00:00:00

依据:教育部11412臺教文(叁)字第1132505537号函办理。

一、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国20名学子於1149月或10月(视拟进修/研究机构之开课表而定)起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进行5个月或10个月之进修/研究。 

二、本校申请期限:即日起11427日下午4时止

叁、本校推荐名额:至多5名。

四、申请人请务必先详阅甄选简章,并於本校申请期限内备齐「参加甄选应缴文件」缴至国际事务处,若申请案超过5件,国际事务处将敦聘校内师长进行初选,最终推荐至多5名优秀杰出学生至教育部复选。

五、申请资格:
1. 具中华民国国籍。
2. 在校任一学期捷克语或英语成绩80分以上或通过「各项英检与CEFR架构对照表B2级列之任一项测验级/分数以上者。大学英语免修或全英语授课科目(EMI)成绩80分以上者,应检具相关佐证文件并经就读学校审核具备前述语言能力。
3. 
须為本校在学学生,即将於114年取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歷者為佳,现為大学二年级及叁年级生亦可提出申请。
4. 经就读学校向本部推荐,未经推荐程序之个别申请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读之学生亦由原就读之国内大学推荐(学校推荐前,请先确认及评估申请者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个人、家庭及役龄男性兵役问题等因素)。

六、参加甄选应缴文件:
备齐下列所有资料一式叁份(请依序排列),於本校申请期限前缴交纸本资料至国际处,缴件前请先,依预约时段至国际处办理;另外请将完整资料依序排列后合併成1PDF档,档名為申请人学号+姓名,以电子邮件方式(主旨名称:申请人姓名_申请114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寄至本校承辦人黃子洋先生之電子信箱(jeffreyhuang@ntu.edu.tw)。
1. 甄选报名表
2. 捷克语或英语语文成绩证明
3. 
奖学金申请表(请进入下載檔案繕打,僅簽名部分可手寫,務必親筆簽名。申请者應於申请表中敘明所欲進修/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該系所領域需與申请者畢業或就讀之大學系所領域相符,建議申请2个學校系所,於申请表中敘明優先排序。電子郵件及郵寄地址務必正確,以供捷克教育部通知核定結果)
4. 擬進修/研究機構之入學許可或邀請函影本(係重點審核項目,建議檢附;倘申请表已勾選檢附,務必併附以茲證明;若無,申请表切勿勾選)
5. 
个人簡歷(至多限A4两面篇幅)
6. 发表着作清单(倘有)

7. 
读书/研究计画(係重点审核项目,请於A4兩面篇幅以內詳述擬就讀之院校、研究領域及目標,研究領域需與申请人畢業或就讀之大學系所領域相符)
8. 
推荐函2
9. 
大学以上最高学位证书影本(倘有)
10. 
在校學業成績單影本(本校英文版歷年成績單,建議向教務處申请,須含113-1成绩)
11. 
护照影本
上述文件编号2至编号10请以捷克语或英语撰写,以捷克语撰写者请检附中文或英文翻译供校内审查。

七、其他應遵守事項(亦請詳閱甄选简章):
1. 申请人應以捷克政府认可之高等教育机构為申请進修/研究之對象。
2.&苍产蝉辫;最终获教育部录取之学生将以本校出国交换、双联或访问学生身分赴海外研修,访问学生出国期间须依「国立臺湾大学办理本校学生赴境外研修要点」缴交本校全额学杂费1/4及新臺币2,000元之访问学生计画费。

八、本案承办人:
如对计画内容有疑问,请洽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海外留学科王姿懿小姐(电子邮件:zoe0225@mail.moe.gov.tw / dice3@mail.moe.gov.tw电话:02-7736-5789)。
如对校内流程有疑问,请洽国际事务处海外教育股黄子洋先生(电子邮件:jeffreyhuang@ntu.edu.tw电话:02-33662007分机228)

註:如不克前来国际处缴件,可选择邮寄缴件,以25日前邮戳日期為凭。因為重要文件,為避免遗失,请一律以掛号寄出,并来信告知邮件号。

收件人:國立臺灣大學 國際事務處 黃子洋先生

地址:106319 臺北市大安区罗斯福路四段1號 禮賢楼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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