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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 112 学年斯拉夫語夏令營奖学金」開放申请

發佈日期:2023-02-07 00:00:00

依据:教育部112年2月6日臺教文(叁)字第1122500322号函办理。

一、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國15名學子於112年暑期赴捷克參加斯拉夫語夏令營活动。

二、本校申请期限:即日起112220日下午4时止

叁、本校推荐名额:至多5名。

四、申请人请务必先详阅甄选简章(附件1),并於本校申请期限内备齐「应缴文件」(请见第六点)缴至国际事务处,若申请案超过5件,国际事务处将敦聘校内师长进行初选,最终推荐至多5名优秀杰出学生至教育部复选。

五、申请资格:

(一)    年满18岁之中华民国国民。

(二)    在校任一学期捷语成绩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语能力证明者;曾修习其他斯拉夫语言课程且任一学期成绩70分以上或持有此类语言能力证明者亦开放申请。

(叁)    在该期间可以出国进修者(推荐前,请先确认及评估申请学生在该期间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个人、家庭及役龄男性兵役问题等因素)。

(四)    经就读学校向本部推荐;未经学校推荐之个别申请案,不予受理。推荐学校须為申请者正在就读或已毕业之国内大专校院。

(五)    開放以前年度獲捷克高等教育機構短期進修研究奖学金錄取者申请。

六、应缴文件:
备齐下列所有资料,於本校申请期限内将完整资料依序排列后合併成1PDF档,档名為申请人姓名,以電子郵件方式(主旨名稱:申请人姓名_申请112学年斯拉夫語夏令營奖学金),寄至本校承辦人黃子洋先生之電子信箱(jeffreyhuang@ntu.edu.tw)。
1. 报名表(附件2)
2.&苍产蝉辫;甄选简章第六点第二项所列之任一项成绩证明;
3. 
在學各学年成績單影本
4. 以捷语或英语或其他斯拉夫语言撰写之自传(2,000字以内)
5. 
夏令營申请表(附件3,可进入捷克教育部网站下载,请以捷语或英语或其他斯拉夫语言撰写)

七、其他应遵守事项:
1. 奖学金詳細資訊請參考,本甄選簡章未規定事項,須依該網頁公布奖学金規定办理。
2. 如需於返國後辦理成績登錄、學分採計,請於出發前一个月,洽詢國際事務處海外暑期課程承辦人辦理校內行政程序。

八、本案承办人:
如对计画内容有疑问,请洽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海外留学科吴郁娟小姐(电子邮件:tali.wu@mail.moe.gov.tw电话:02-7736-6074)。
如对校内流程有疑问,请洽国际事务处海外教育股黄子洋先生(电子邮件:jeffreyhuang@ntu.edu.tw电话:02-33662007分机228)

附件1冲甄选简章

附件2冲报名表

附件3_夏令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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