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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1年斯拉夫语夏令营奖学金」開放申请

發佈日期:2022-02-21 16:00:00

依据教育部111218日臺教文()字第1112500759号函办理。

一、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国15名学子於111年暑期赴捷克參加斯拉夫语夏令营活动。

二、本校申请期限:即日起111228日下午5时止

叁、本校推薦名額:至多5名。

四、依教育部指示,本案须透过校方审查推荐,请申请人於本校申请期限内备齐「参加甄选应缴文件」(请见第六点)缴至国际事务处,国际事务处将敦聘校内师长进行综合审查,最终推荐至多5名优秀杰出学生至教育部复选。

五、申请资格:

1. 年满18岁之中华民国国民。

2. 在校任一学期捷语成绩70分以上或持有任何捷语能力证明者;曾修习其他斯拉夫语言课程且任一学期成绩70分以上或持有此类语言能力证明者亦开放申请。

3. 在该期间可以出国进修者(推荐前,请先确认及评估申请学生在该期间赴捷克之可行性,包括个人、家庭及役龄男性兵役问题等因素)。

4. 经就读学校向教育部推荐者,未经学校推荐之个别申请案,不予受理;已在捷克就读之学生亦由原毕业之国内大学推荐。

5. 亦开放以前年度获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錄取者申请。

六、参加甄选应缴文件:

下列所有文件请一併备齐,并於申请期限内将各文件之电子PDF档,按范例格式命名并依序排列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主旨名称:申请人姓名_申请111斯拉夫语夏令营奖学金),傳送至本案校內承辦人張惠琪小姐之電子信箱huichichang@ntu.edu.tw)。

(校内初选应缴文件(档案命名方式范例:申请人姓名_校内初选_申请自傳)

1. 校內申请自傳(分别以中文及英文撰写,皆不超过两面A4篇幅

2. 校內申请讀書計畫(分别以中文及英文撰写,皆不超过两面A4篇幅

(教育部甄选應繳文件(档案命名方式范例:申请人姓名_教育部甄选_报名表)

1. 甄选报名表(如附件2

2. 申请資格第二項所列之任一項語言成績證明

3. 大学以上之在学各学年成绩单影本

4. 个人经歷与杰出表现说明或证书

5. 捷克介绍(以捷语或英语或其他斯拉夫语言撰写,字数不限)

6. 自传(以捷语或英语或其他斯拉夫语言撰写,字数不限)

7. 夏令營申请表(請以電腦打字填寫,如附件3,表格亦可至下载

七、注意事项:

1. 有關夏令營主辦大學、名額及活动期間,請詳閱甄選簡章(如附件1)。

2. 如需於返国后办理成绩登录、学分採计,请於出发前一个月,洽询国际事务处海外暑期课程承办人办理校内行政程序。

八、本案承办人:

如对计画内容有疑问,请洽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海外留学科孙菊英小姐(电子邮件:jysun@mail.moe.gov.tw电话:02-77365739)

如對校內流程有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国际学生組張惠琪小姐(电子邮件:huichichang@ntu.edu.tw电话:02-33662007分机346)

 

附件1、甄选简章

附件2、甄选报名表

附件3、奖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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