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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理「111学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開放申请

發佈日期:2022-02-17 16:00:00

依据:教育部111211日臺教文(叁)字第1112500189号函及111215日臺教文()字第1112500745号函办理。

一、捷克教育部提供我国20名学子於1119月或10起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进行5个月或10个月之进修/研究。 

二、本校申请期限:即日起111228日下午5时止

叁、本校推荐名额:至多5名。

四、依教育部指示,本案须透过校方审查推荐,请申请人於本校申请期限内备齐「参加甄选应缴文件」(请见第六点)缴至国际事务处,国际事务处将敦聘校内师长进行综合审查,最终推荐至多5名优秀杰出学生至教育部复选。

五、申请资格:

(一)    具中华民国国籍。

(二)    在校任一学期捷克语或英语成绩80分以上或通过「各项英检与CEFR架构对照表」(如附件2) B2级列之任一项测验级/分数以上者。

(叁)    11110月以前已取得學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者為佳,惟大學二年級及叁年級生、任教之研究員/教師皆可提出申请。

(四)    在该期间可以出国进修/研究(推荐前,请先确认及评估申请者赴捷之可行性,包括个人、家庭及役龄男性兵役问题、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等因素)

(五)    经就读学校向本部推荐,未经学校推荐程序之个别申请案,不予受理。

六、参加甄选应缴文件:

下列所有文件请一併备齐,并於申请期限内将各文件之电子PDF档,按范例格式命名并依序排列后,以电子邮件方式(主旨名称:申请人姓名_申请111学年赴捷克高等教育机构短期进修/研究奖学金),傳送至本案校內承辦人張惠琪小姐之電子信箱(huichichang@ntu.edu.tw)。

(一)校内初选应缴文件(档案命名方式范例:申请人姓名_校内初选_申请自傳)

1.  申请自傳(分別以中文及英文撰寫,皆不超過兩面A4篇幅)

2.  申请讀書計畫(分別以中文及英文撰寫,皆不超過兩面A4篇幅)

(二)教育部甄选应缴文件第一类(档案命名方式范例:申请人姓名_教育部甄选一_甄选报名表)

1.  甄选报名表(如附件3

2.  捷克语或英语语文成绩单

3.  在校歷年成绩单(研究员/教师不须缴交)

4.  个人经歷与杰出表现之说明或证书

5.  以英语或捷克语撰写之读书计画(不限字数)

6.  以英语或捷克语撰写之自传(不限字数)

(叁)教育部甄选应缴文件第二类(文件皆须為捷克文或英文)(档案命名方式范例:申请人姓名_教育部甄选二_奖学金申请表):

1.  奖学金申请表(如附件4請於表中述明所欲進修/研究之學校系所及領域,倘欲申请一個以上之學校系所,請於表中述明優先排序

2.  履歷表

3.  发表着作清单(倘有,研究员/教师须缴交)

4.  读书/研究计画

5.  护照影本

6.  推荐函2封(研究员/教师不须缴交)

7.  最高学歷证书影本(研究员/教师不须缴交)

8.  在校歷年成绩单影本(研究员/教师不须缴交)

9.  拟进修/研究机构之邀请函(仅研究员/教师须缴交)

 七、注意事项:

1.  申请人應以捷克政府認可之高等教育機構為申请進修研究之对象,详细名单请参考附件5

2.  最终获教育部录取之学生将以本校出国交换或访问学生身分赴海外研修,访问学生出国期间须依「国立臺湾大学办理本校学生赴境外研修要点」缴交本校全额学杂费1/4及新臺币2,000元之访问学生计画费。

八、本案承办人:

    如對計畫內容有疑問,請洽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海外留学科孙菊英小姐(电子邮件:jysun@mail.moe.gov.tw电话:02-77365739)。

    如對校內流程有疑問,請洽國際事務處国际学生組張惠琪小姐(电子邮件:huichichang@ntu.edu.tw电话:02-33662007分机346)

附件1、甄选简章

附件2、各项英检与CEFR架构对照表

附件3、甄选报名表

附件4、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捷克政府认可之高等教育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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