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办理「2021年度臺日青年科技人才交流-选送博士生赴日研究案」开放申请
發佈日期:2021-03-05 00:00:00依据:科技部110年3月2日科部科字第1100012216A号函办理。
一、科技部与公益财团法人日本台湾交流协会(Japan-Taiwan Exchange Association)合作辦理旨揭交流活动,以促進雙方青年研究交流,擴大學術視野。
二、本活动由日本台灣交流協會提供經費補助自然科學領域、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在學博士生。活动之赴日期間以30天以上至60天以内為限。申请者必须在2021年7月1日(週四)至2022年3月15日(週二)之期間內開始並完成其研究活动。
叁、本校申请期限:110年3月22日下午11时止。
四、依科技部指示,本案採线上申请,須由博士生申請人於科技部线上申请系統繳交申請資料後,再由國內就讀大學於線上彙送科技部。請有意申請者,於本校申請期限內完成申請,由校方統一函送科技部。
五、申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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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已於臺湾公私立大专院校(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就读自然科学领域研究所之台湾籍博士班学生。 (二) 具一定程度之语言能力(英语或日语),在日本进行研究无沟通障碍者。 (叁) 健康狀況良好,能在日本從事研究活动者。 (四) 申请内容需与目前之研究有直接相关者。 (五) 原则上申请时為35岁以下;女性申请人在此年龄前曾有生育事实者,每生育一胎得延长两岁,但应检附相关证明文件。 (六) 从臺湾出发赴日至返国期间,必须是臺湾公私立大专院校博士班在学学生。 (七) 本活动2020年度录取者,非个人因素而是因新型冠状肺炎(COVID-19)之疫情扩大影响,无法赴日进行研究者,可再次提出申请。
关於申请办法等相关规定,请见科技部来函、线上申请操作手冊、活动簡章(中文版)、活动簡章(日文版) 若有疑問,請洽本處国际学生組張惠琪小姐(電子郵件:huichichang@ntu.edu.tw/電話:33662007分机3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