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理「109學年赴韓國研習韓語文交換奖学金」開放申請
發佈日期:2020-06-05 00:00:00依据:教育部109年6月4日臺教文(叁)字第1090081362号函办理。
旨揭奖学金獎助本校在學學生對韓語文有興趣者,赴韓指定學校研習韓語文6個月(109年9月1日至110年2月28日或110年3月1日至110年8月31日,依韓國學校提供受獎期間為準)。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09年6月17日星期叁下午4时止。
本校推荐名额:1名
申请资格:
?1.具中华民国国籍。
2.韩文学期成绩80分以上或韩语文能力2级以上检定通过者。
3.该期间可出国进修者(请先评估赴韩研习决心,包括独自在外生活能力、家庭态度、南北韩可能发展情势、役龄男性兵役及韩国当地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疫情现况等因素)。
4.未曾領取本項奖学金之我國大專校院在校生。
5.须经就读学校推荐。
申请文件(含校内审查文件):
1.校内申请自传(中文撰写,至多两面础4篇幅)
2.校内申请读书计画(中文撰写,至多限两面础4篇幅)
3.在学证明
4.报名表
5.韓國大學校互惠語文研修奖学金申請表
6.大学以上歷年成绩单
7.师长推荐信(韩文或英文撰写)
8.个人经歷或杰出表现证明或说明
9.自传(韩文或英文撰写)
10.读书计画(韩文或英文撰写)
11.在校韩文成绩80分以上(请於成绩单上以萤光笔标示)或韩语能力2级以上检定通过证明
以上文件请依序排列,以迴纹针或长尾夹固定,勿使用订书针。
相关申请须知请见教育部来函、甄选简章、研习学校及待遇一览表。
依教育部指示,本案须透过校方审查推荐,请申请人於本校申请期限内备齐上述申请文件缴至国际事务处,国际事务处将敦聘校内师长进行综合审查,评审项目包含校内成绩(50%)、自传及读书计画(40%)及综合评量(10%),最终推荐1名优秀杰出学生至教育部。
甄选结果将於6月24日下午5前公布於本处网站。
注意事项:
获奖生将以本校出国访问学生身分赴韩研修1学期,出国期间须依「国立臺湾大学办理本校学生赴境外研修要点」缴交本校全额学杂费1/4及新臺币2,000元之访问学生计画费。
本案承办人:郑雨漩小姐(3366-2007分机230,濒颈濒颈补苍锄丑别苍驳蔼苍迟耻.别诲耻.迟飞)